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和《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0月25日(星期五)8:30-13:00,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青年公寓6号楼三楼多功能厅。
(二)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0月30日(星期三)13:30-16:3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
(三)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11月1日(星期五)8:30-13:00,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具体的报名确认及资格初审时间段以各高校专场招聘会的时间要求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详见《龙港市2024年秋季赴各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户口尚在迁移的人员(落户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5日0时)。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须符合其中一条)
2025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要求为2025年8月31日前。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限户籍。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
4.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等)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5.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现(或曾)龙港市户籍,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现(或曾)龙港市户籍,在校期间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或两次及以上校级三等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上同)、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现(或曾)龙港市户籍,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且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 “优秀毕业生” 荣誉。(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现(或曾)龙港市户籍,在校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2025年应届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生,不限户籍,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专业课岗位(岗位代码:2501009)。
10.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现(或曾)龙港市户籍,入学时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第一批普通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浙里办下载打印的《浙江省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
(三)有关说明
1.上述奖学金是指在校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2.以上所指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包含2024年、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2025届毕业生仅包含2025年毕业的毕业生。
3.2025届本科、研究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紧缺学科(高中政治、心理、初中科学、初中社会)岗位的放宽至非师范类毕业生。
四、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港市2024年秋季赴各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二)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申报学科岗位,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
(三)博士研究生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生本人面谈,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五、报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网络预报名
2024年10月17日9时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网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进行网上预报名。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预报名,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完善信息。11月1日13时前预报名截止。每位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确认、资格初审
(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0月25日(星期五)
(二)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0月30日(星期三)
(三)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11月1日(星期五)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其它所需材料(附件3)到高校专场招聘会进行报名和材料确认。
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应聘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论处。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在各高校专场招聘会进行,根据公告要求,审核毕业生的资格条件。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现场确认结束后集中进行。
(四)确定考核人选
面谈时间:2024年11月16日(周六)
地点:另行通知(龙港市域内)
根据准入条件,经资格审核后,组织面谈,通过面谈由面谈专家组按开考的岗位比例1:3要求确定面试考核建议人选,如低于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考核
时间:2024年11月17日(周日)
地点:另行通知(龙港市域内)
考核方式包括结构化面试、模拟课堂教学,或者结构化面试和模拟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具体时间、方式等以考核现场或网上公布为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在签约次日24点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优秀考生调剂
在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尚有岗位空缺的,对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经市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和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单寸照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龙港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附件:附件1: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2:龙港市2024年秋季赴各高校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龙港市2024年秋季赴各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10月16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