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教育学院创办于1962年,原名金华地区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2月更名为金华教育学院。学校是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单位,也是教育部备案的成人高校。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报备员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详见《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
6.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第二批)》执行。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招聘报名。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金华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通知其参加专业能力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考核合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应聘者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未于入职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
(六)其他
本次招聘在金华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及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5961、82468975。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卢老师、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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