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选聘校园建设处总工程师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提升校园基建和修缮服务能力,助力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园建设处增设总工程师岗位,现面向教职工进行选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群众基础较好。

2.专业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较强,能长期从事校园建设相关管理工作。

3.具有建筑类、土木类、电气类等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工程类工作经验。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岗位职责、聘期和待遇

岗位职责:协助处长分管施工管理科、修缮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工作,负责校园基建、修缮等具体工作。

聘期: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待遇: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机关管理六级职员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三、选聘程序

1. 个人报名(报名表发rsk@zjnu.cn邮箱,纸质报名表送行政北楼206室人事科)。

2. 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3. 征求所在单位意见。

4. 确定拟选聘名单。

5.经公示后聘任。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12:00。

附件:校园建设处总工程师岗位报名表.docx

人事处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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