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精神,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其空缺资格按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递补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递补名单
序号 | 岗位代码 | 报考岗位 | 姓名 | 面试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P5 | 心血管内科 | 陈慧敏 | 77.18 | 1 | 放弃 |
P5 | 心血管内科 | 陈文玮 | 76.68 | 2 | 递补 |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1、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与平阳县人民医院在2024年12月12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在正式聘用前,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解除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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