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浙社通〔2024〕1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长兴县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心理条件;
(五)长兴县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期间接受24小时报名。
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需按选定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照片):
①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
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应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⑤长兴户籍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无退役证的需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服役证明。
⑥现任长兴县村“两委”干部和网格员需提供属地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证明,证明中需包括以下必须信息:村两委干部或网格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任职的具体时间,是否为现任的村两委干部或网格员,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
⑦现任长兴地区编制部门确认的编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证明中需包括以下必须信息: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任职的具体时间,是否为现任的编外人员,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资格初审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如报名及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1)不符合岗位招聘的任一条件的;
(2)报名材料不齐的;
(3)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4)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
3.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1日。岗位满足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含笔试时间、地点等)参加考试。
5.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实务的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并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总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在长兴人才人事网公示。
6.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委社工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加分所需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相关岗位放弃的考生不再进行递补。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7.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笔试裸分成绩、面试成绩、社工职称、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学历、学位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9.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0.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11.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所在街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到社区提供服务。
(二)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
1.驻长部队推荐。
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驻长各部队进行推荐上报(不分岗位),填写推荐表(由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提供),于12月24日前将推荐表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同时提交推荐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推荐上报工作结束前提供方
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推荐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地址:同上二维码,应聘单位及岗位请选择“雉城街道面向随军家属招聘”。
3.笔试、体检、考察、公示。
参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岗位进行笔试,不安排面试环节,笔试及加分项合计总成绩前二名的参加体检(分数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的,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的,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录用安置。
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进行选岗安置排序。分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时,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时,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如自愿放弃选岗的
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社工部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6026508。
中共长兴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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