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公告》工作安排,经体检、审查合格后,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龙港市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日起到2024年10月15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577-59882292;通信地址:龙港人才客厅(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邮政编码:325800。
附件:2023年龙港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七).xlsx
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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